admin 發表於 2018-4-27 19:10:07

《外婆的澎湖灣》作者狀告東莞星級酒店,結果……

  据了解,2017年1月,詞曲作者葉佳修訴至法院稱,他係《赤足走在田埂上》、《外婆的澎湖灣》等26首音樂作品的詞、曲作者。東莞市東坑鎮某星級酒店未經其授權許可,以盈利為目的,擅自將上述音樂作品進行技朮制作而使其增加伴唱功能後,綠島寵物民宿,復制至其點播係統內,按摩小姐,供消費者演唱表演,抽脂,其行為嚴重侵犯了他對該作品享有的署名權、復制權和表演權,要求該酒店在其點播係統內立即刪除其享有著作權的26首音樂作品並賠償28029元。
  
  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酒店以營利為目的,在其營業場所內通過卡拉OK伴奏係統及放映設備,向不特定的消費者公開播放《赤足走在田埂上》等歌曲,未經授權經營性使用且未能提供合法來源,侵害了涉案音樂作品詞曲作者的著作權,依法應噹承擔停止侵害、賠償損失等責任。最終,法院酌定被告酒店賠償21081元。
  南方網訊(全媒體記者 陳香國?通訊員 鍾紫薇)《外婆的澎湖灣》作者、著名詞人葉佳修此前狀告東莞星級酒店未經授權使用《外婆的澎湖灣》等26首音樂作品的詞、曲,日前,東莞第三人民法院審理判定,涉案酒店酒店須立即刪除享有著作權的26首音樂作品,並賠償葉佳修28029元。

  被告酒店辯稱,他們曲庫中的歌曲均來源於合法購買的點唱係統設備,他們安裝的KTV點唱播放係統是向正規合法企業購買,沒有侵權故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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